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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施设备招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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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桑植县工业园赤溪示范园区标准厂房附属设施(厂区道路)项目

    时间:2012-05-28 点击次数:8
    摘要: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桑植县工业园赤溪示范园区标准厂房附属设施(厂区道路)项目 已由桑植县发改局以桑发改投资【2012】1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桑植县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桑植县工业园赤溪示范园区标准厂房附属设施(厂区道路)项目 已由桑植县发改局以桑发改投资【2012】1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桑植县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桑植县工业园赤溪示范园区标准厂房附属设施(厂区道路)项目

    2.2  建设地点:桑植县工业园赤溪示范园区内

    2.3  规    模:新建长310米,宽12米沥青混凝土路面,,总投资约229.84万元;

    2.4  工期要求:60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无在建项目;

    3.6 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截止时间前3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7依据有关规定,张家界市行政区域外的投标企业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备案登记(备案登记表自网上下载,网址),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办法按照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  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 9 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  9 家以下(含   9 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  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  合格制 ”。

    4.4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评标办法中“合理定价评审抽签法 ”。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肆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2年6月1日16:00时前。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2年 5 月 25日至2012年 6月 14日  9:00 时前(北京时间,下同)止在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告公示栏(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资格审查文件每套400元、招标文件每套400元,在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

    7.3  澄清答疑采用电子邮件方式, 并以不标明问题来源方式将疑问发送到邮箱。招标人对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8.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2 年6月14日9时 00分,地点为 桑植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建造师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
    9.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2012 年 6 月 14日9时 00 分;开标时间为:2012 年 6 月 14 日9时 00 分。

    9.2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2012 年 6 月 14 日9时 00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和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桑植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 0744-6246529 。

    12.其他注意事项
    12.1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果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招标人将依据湘建建【2007】65号文中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2.2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填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表》并且将申请人的单位全称及其所在省、市详细地址,连同其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报送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桑植县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桑植县澧源镇朱家台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890744616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驻桑办)桑植县文明西路12号
    联系人:  向先生

    电  话: 0744-623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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