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r id="mgkci"></tr>
  • <tr id="mgkci"><input id="mgkci"></input></tr>
    <tr id="mgkci"><input id="mgkci"></input></tr>
  • <tr id="mgkci"></tr>
  • <tr id="mgkci"><code id="mgkci"></code></tr>
    关于我们

    湖南省长沙市车站北路湘域智慧南塔6楼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10号新材料园F9A号楼511室

    0731-84284278

    0731-84284278

    service@hncsw.net

    0731-84284278

    资讯

    以客户的成功定义成功,赋能企业创新,来自企业的信赖

    商务部公告邻苯二酚反倾销期终复审裁定

    2012-05-22

      商务部于2006年5月22日发布该年度第32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和日本的进口邻苯二酚(英文名称:Catechol)实施最终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为五年。

      2011年5月21日,应国内邻苯二酚产业申请,商务部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和日本的进口邻苯二酚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

      商务部经调查认为,如果终止原反倾销措施,原产于美国和日本的进口邻苯二酚对中国的倾销可能继续发生,对中国国内邻苯二酚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继续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五十条及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的决定,商务部决定自2012年5月22日起,继续对原产于美国和日本的进口邻苯二酚实施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为五年。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税则号:29072910。

    联系电话

    0731-84284278

    在线留言

    关注我们

    TOP

    您好,欢迎访问艾克赛普

    想要进一步了解我们的产品和方案?

    我们7*24小时为您服务!

    电话咨询:0731-84284278

    稍后联系

    提交您的需求,我们将尽快与您联系

    完善您的信息,艾克赛普专业团队为您提供服务!

    请选择您要填写的表单类型 *

    获取产品报价

    获取方案详情

    申请技术服务

    公司名称 *

    姓名 *

    手机号 *

    邮箱

    需求描述 *

    验证码 *

    国产一卡2卡3卡四卡国色天香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文本链> <文本链> <文本链> <文本链> <文本链> <文本链>